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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对全市劣v类水库进行督查
时间:2018年07月23日

  为贯彻落实《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水库水质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字【2017】167号)精神,切实做好水库水质专项治理工作,7月17日至7月18日,市水利局会同驻农粮局纪检组,对全市范围内劣v类12座小(一)型、小(二)型水库的水质提升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现场督查。

 

  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地按照国家防总和水利部的要求,每座水库落实县级、乡(镇)级、村级库长责任制,明确了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和具体职责,在水库立牌公示,向社会公布。对劣v类(一)型、小(二)型水库水质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逐步取消水库养殖承包,推行水库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行人放天养。但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少数乡镇领导认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有力,治理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水库周边畜禽养殖场仍未关停退养,有的养猪规模多达上千头,水库水质污染严重,给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督查出的问题,督查组及时向县级水利部门负责同志和乡(镇)、村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水利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把水库治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分析查找劣v类水库产生的主要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断影响水库水质提升的污染源,还江河、水库一湖清水,促使水库水质不断提升。要加大工作整合力度,综合施策,制定整改路线图,按照时间节点抓紧完成落实整改任务,合力打好水库水质污染治理攻坚战。同时强调要建立一库一档,规范档案管理;抓好示范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工作中好的典型做法。图为督查现场。(驻市农粮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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