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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直腰杆抓监督——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一年来工作综述
时间:2017年05月23日

  去年3月,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调整工作全面完成,实现了对135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这标志着我省省直单位纪检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理顺,派驻监督朝着“全覆盖、无禁区、无盲区”的方向迈进。 

  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一年来,各纪检组利用“同一栋楼办公”的便利、摆脱“同一口锅吃饭”的掣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哪些新成效?近日,记者结合梳理各纪检组去年的工作,对此进行了探访。 

  责任意识被激发出来了 

  各纪检组牢记“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的定位,以履行监督责任不打折扣的态度,促使监督单位党组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拧紧责任担当的螺丝。 

  常敲所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的门,提醒落实主体责任。驻省卫计委纪检组主动向省卫计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有关工作,定期向党组通报问题线索处理情况,提醒省卫计委班子成员做好分管领域有关问题的处理并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帮助教育,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督促省委教育工委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并会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针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公车管理等问题开展多次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收受“红包”及师德师风问题。 

  善于“借势”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驻省工信委纪检组利用巡视整改契机,建议省工信委党组从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有效管控项目资金领域廉政风险。省工信委党组立行立改,果断叫停有关项目资金审批,专门出台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监督工作的意见,并在组织层面推动干部尤其是重要岗位处长进行轮岗。 

  按照省纪委工作要求,各纪检组严把干部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廉政关,认真实行纪律扫描,做到坦然说“行”、坚决说“不”。去年,驻江西广播电视台纪检组严把廉洁关,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一名副处级干部拟提拔人选进行否决,对一名严重违纪的科级干部提出暂缓续聘的意见;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全年办理廉政征求意见164人次,其中对有信访反映的21名拟提拔人选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和初核,对13名同志提出暂缓或否决的意见,对8名同志作出不影响提拔使用的结论。 

  省纪委组织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各派驻纪检组向驻在部门书面提出管党治党意见建议450条,主动发现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问题229个,回复廉政意见4240人次,提出暂缓提拔或否决性意见69人次。 

  “治未病”的功能更加彰显了 

  各纪检组发挥“驻”的优势,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当好“探头”和“尖兵”,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日常监督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充分彰显“保健医生”“治未病”的功能。 

  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组织驻在部门副处以上党员干部签署《廉政勤政承诺书》,做到处级以上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有针对性地了解岗位职责,进行廉政提醒。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例会点、口头提和发通知书、抄告单等形式敲钟拉袖。 

  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对综合监督单位逐一进行走访调研,并将相关党纪文件“打包”,以“廉情专递”的形式发送给党员干部。 

  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约谈各综合派驻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各单位全面查找自身廉政风险点,健全和完善防控措施,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干部提出严厉批评。此外,组织人员研发专用软件,为31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电子廉政档案。 

  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疑点就谈话警示。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开展专项巡察,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规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十余个,并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约谈了18名党支部书记;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组将监督“探头”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领导干部申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进行备案;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建立了102名厅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进行了专项检查,与各级干部上百人次进行了个别谈话;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派员参加或列席各综合派驻监督单位有关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46次,提出意见建议14条。 

  “干监督的活,就要关心‘张家长、李家短’,关注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到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让红红脸、咬咬耳经常化。”省纪委常委饶利萍说。 

  该打的“板子”打下去了 

  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要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 

  过去的一年,各纪检组把位定准、把职责找准,在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执纪办案高压态势方面取得突破。 

  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在去年底查处了厅机关一起违规“销分”案件,对涉案人员作出“双开”处理并移交检察机关。此外,针对高速交警一名民警多次违规出境案件实施“硬问责”,对负有管理责任所在大队两任大队长、一名教导员给予党内警告问责处理,在系统内产生了极大震动和警醒。 

  驻省司法厅纪检组在厅直系统立案7人,结案3件,查处3人,其中1名处级干部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在厅直系统办理责任追究案件10件,给予诫勉谈话20人、党纪政纪处分24人,2名违反“两报告一承诺”规定的处级干部分别被给予诫勉谈话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在防汛期间开展了专项督导,督促地方对责任落实不力的1名县级干部和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问责;在财务领域,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对财务管理不严格、工作失职的2名干部进行了问责。 

  据统计,2016年,各派驻纪检组共接受信访举报3306件,处置问题线索1133件,立案325件,处分306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58.4%、70.9%。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1080人。 

  “我们监督执纪的过程,也是对干部深化教育、政策引导和意识唤醒的过程。”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李晓浩说,经历了最初阶段的排斥、观望,驻在部门的干部逐渐对纪检组有了认可、信任。 

  “派驻纪检组是去当‘探头’的。‘探头’不能时开时关,更不能留有‘盲区’。对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以及纪检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都要坚决问责。”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在不久前召开的派驻机构年度考核会上严肃地说。 

  李伟 本报记者张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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