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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铁的纪律凝聚力量——我市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综述
时间:2016年11月29日
以铁的纪律凝聚力量

我市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综述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持续中巩固、在提升中突破、在创新中发展。

  把责任扛在肩上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全党共同的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对此,市委高度重视,坚持以上率下,高位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市委出台《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把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细化为5大块17大项41小项,将责任落实到了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20多个机关和部门,真正让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武器。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在党委班子履行全面领导责任方面,明确了党委在把纪律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形成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解决日常管理监督宽、松、软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选人用人对严明纪律的导向作用,领导和支持纪委严格监督执纪,发挥党委各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等8项责任。在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明确了主动思谋全面从严治党布局,强化对党风廉洁建设的领导、督促、检查,领好班子、带好队伍、选好干部,严守纪律作表率等4项责任。在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明确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班子总体部署,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带头廉洁从政等3项责任。

  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在履行组织协调责任方面,明确了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部署要求,建立纪律建设常态化协作机制,协助党委加强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加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等4项责任。在履行纪律监督方面,明确了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协助党委推进党内生活正常化,突出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等4项责任。在履行严格执纪责任方面,明确了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提高执纪的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等3项责任。在履行严肃问责责任方面,明确了监督同级党委履行纪律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下级党委、纪委履行责任,强化问责等3项责任。在履行领导派驻监督责任方面,明确了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管理,督促指导派驻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等3项责任。

  此外,我市还对部门单位责任进行强化。明确了党委组织部门违纪线索通报、加强纪律建设党建考核、改善党内生活、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刚性约束、支持配合纪委开展工作等5项责任。明确了党委宣传部门增强纪律宣传教育效果、加强廉洁文化熏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等3项责任。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把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党性教育的责任。明确了巡察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大巡察工作力度的责任。明确了掌握违纪情况线索的部门及时通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的责任。

  织密从严管理监督的制度之网

  一边是强化责任,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一边是积极立规立矩,织密从严管理监督的制度之网。

  构建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机制,促进协调配合、线索互通、信息共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今年1—10月,全市立案257件,其中来源于公检法等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44件,占立案总数17.1%。对政法等部门掌握的党员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线索每月要求向纪委通报、移送一次,重大紧急问题线索随时通报、移送。今年以来,对违法犯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党政纪处分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共核对人员73人,对核对前未处理的10人及时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加快建设党员干部涉纪信息数据库,建立信息运用制度,现实信息共享。认真把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今年以来,共向组织部门回复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30次,涉及党员干部482人次。

  构建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形成大宣教格局。把党的纪律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大盘子”,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通力协作。先后组织开展“省委、市委加强作风建设20条意见”、“一准则两条例”等宣讲活动20余场次,10000余名(次)党员干部接受了纪律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富有鹰潭特色的纪律教育。在全省率先开展“运用四种形态”书记系列访谈节目,开辟《清风鹰潭》电视栏目,采取现场访谈的方式,让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谈“运用四种形态”。

  构建执行纪律处分联动机制,形成纪委主联、部门互动的工作氛围。按照“纪在法前”要求,对纪委立案涉嫌犯罪的案件,纪委主动与司法机关沟通作出处分。在处分决定送达后,采取“三次催报”方式,督促有关单位严肃执行。目前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能够在一个月内完成工资调整、编制核销工作;涉及组织处理的,经市委同意后,组织部门能够在一个月内完成职务调整工作。

  构建纪律工作考评和问责常态化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市委以上率下,清晰界定“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外延,划定“责任田”。市委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以此督促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市纪委制定出台约谈、函询、诫勉谈话三个实施办法,规范操作规程。在市、县两级纪委建立并实行线索排查会议制度,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对重大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重点跟踪督办。今年1—10月全市开展明察暗访170余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人,点名道姓通报114人次;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问责7起、处理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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